开设在当事人床头的法庭
天台法院法官与当事人“零距离”
“天台县人民法院苍山法庭,今天公开审理原告周良四诉被告奚圣勉、金雪月借款纠纷一案。……”4月20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被告奚圣勉的床前进行。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构成了平等的诉讼框架。
这是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司法为民的一个镜头。
“现询问一下各方当事人对本案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不申请”……
“此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由于被告患病,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我们就把法庭开在了被告的床前。”主审法官洪巍说。
据悉,为真正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奋斗、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天台法院积极了“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观点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大讨论教育”为内容的“四项教育”,以及“阳光司法、司法为民、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四个建设”活动,促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满意。
法院各部门积极做好结合文章,促进活动取得实效。平街法庭开展了“电话法庭”活动,对一些案情简单明了、权责清楚的案件运用电话沟通联系这一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苍山法庭则结合山区实际,积极实施巡回审判活动,方便群众办事;刑庭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建设活动,让审判工作更加透明;执行局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活动,最大程度地维护司法权威。
“当前部分群众法院工作不理解,对法官不了解,个别法官的服务意识也不够浓。我们开展这个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紧密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让法律与群众走得更近,让法官与群众靠的更紧”,天台法院院长胡恩胜这样介绍活动的目的。
图为苍山法庭开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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