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主题,以开展“司法服务年”活动为抓手,围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主要内容,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诉讼案件2868件,审结2751件,同比分别上升1.16%和0.73%,解决标的金额2.72亿元;受理执行案件1637件,执结1625件,同比分别上升23.73%和22.27%,执行到位金额5684万余元。
一、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刑事审判坚持把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受理刑事案件338件,审结334件,判处被告人530人,同比分别下降0.59%、1.76%和0.56%,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共审结上述案件230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格控制贪污受贿案件缓刑适用,加大对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8件10人。对于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共判处32人,其中适用缓刑12人、单处罚金1人。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为32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适用缓刑184人、免于刑事处罚6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受理的32件案件中调解结案29件,调解率为90.7%,减少当事人对抗情绪,促进了社会和谐。
发挥调节服务功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民商事审判注重发挥调节服务功能,定分止争促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2458件,审结2348件,同比分别上升1.03%和0.86%。注重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诚信公平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360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耐心做好思想疏导、亲情感化和道德教育,引导当事人理智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638件;注重保护困难群体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制裁民事侵权行为,审结劳动争议和侵权案件104件;注重服务“三农”,稳妥处理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农案件18件。
重视运用协调手段,有效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审判坚持把和谐理念贯穿始终,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行政审判模式,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同时,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7件,审结64件,同比分别上升15.52%和10.34%。运用协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50件,行政协调率达78.13%,居全市第一,工作经验被上级法院称为“天台模式”予以推广。定期发布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增强法院工作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行政审判的综合效果。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积极探索执行有效途径,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手段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一是集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抽调精干力量,定期限、定任务,采取“百日攻坚”、“凌晨行动”等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以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民工工资、金融债权等为内容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全年对71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二是实行审执联动。加强立审执兼顾,促使在立案、审判环节能综合运用庭前和解、先予执行、诉前诉讼保全、附限制条件调解等方式,最大限度避免恶意避债行为,争取在立案、审判环节自动履行一批、督促执行一批,减轻执行压力。全年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1175件,自动履行率为50.04%。三是注重和谐执行。对人身损害高额赔偿、民间借贷等涉财案件,通过制定分期还债计划、设置担保等措施,促成执行和解。全年和解执行237件,和解执行率同比上升12.42 %。四是综合治理“执行难”。进一步健全破解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协作,尤其与人民银行天台县支行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及集中查询电子化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后,法院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有近四分之一的案件直接通过银行查询划拨存款执结。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不断扩大办案效果。成立专案组,积极帮助银轮公司等重点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为县委县政府处置金色广场楼盘、溪头区块拆迁遗留等重点项目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努力配合做好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百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县里各类工作组统一行动。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根据辖区乡镇要求,及时上门指导帮助解决矛盾纠纷10余起。做好对判处缓刑被告人的回访帮教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部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12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会同县公安局构建公安机关应急处置涉人民法院突发事件联防联动机制,并坚持院领导值周巡查、司法警察巡庭等制度,确保了全年无安全事故。
二、坚持把为民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弘扬优良司法传统,推动和谐司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建立起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全程调解,院长、庭长、审判员人人参与的全员调解机制,并将调解质效纳入法官业绩考核之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1097件,调解率达到59.5%。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渠道,积极探索委托调解、协助调解、邀请调解机制。
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切实关注民生。建立接待、咨询、起诉、导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规范化立案接待大厅,做到起诉有人管、材料有人收、咨询有人答;设置便民休息区,配备休息座椅、饮水器具、笔墨纸张、防暑药品等,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印制并发送《诉讼风险提示》、《起诉须知》等诉讼资料供群众查阅,指导和规范诉讼行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群体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2.8万元,对生活困难的13名执行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款11.54万元。
完善信访处置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和完善信访制度,落实领导定时接访、专门人员日常接访、法官带案下访等措施,确保信访群众有人接待,信访事件有人处理,反映问题有人回应。对矛盾易激化的信访案件及时排查分析,做好辨法析理、判后答疑、息诉服判工作。对敏感时期可能出现的信访事件,建立突发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准备、思想疏导、人员稳控工作,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人(次),省市政法委交办的32件信访老案(不含重复交办),已办结23件。
三、坚持把廉洁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保障,深化主题实践教育,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抓思想政治建设,转变执法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双服务”、“抓队伍公正廉洁执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培养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理念确保司法工作健康发展。我院被评为全县政法系统抓队伍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抓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办案水平。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实推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选派66人次干警到省市法官进修学院培训学习;坚持每月一次的《法官讲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拓宽干警的知识面;大力开展庭审考核、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司法技能;精心组织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激发干部队伍创业活力。
抓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意识。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坚持不懈抓教育、抓监督、抓查处。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在3月份集中安排4次党风廉政知识教育,并进行知识测试,巩固教育成果。对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出台《关于禁止与当事人办案“三同”的规定》,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跟踪监督卡,对所有警车实施GPS定位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召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畅通廉政投诉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四、坚持把规范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坚持以规范促公正。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做到以规范司法礼仪,促形象公正;以规范庭审行为,促程序公正;以规范审判管理,促实体公正,全面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推行以立案公开,畅通诉讼渠道;以审判公开,确保司法公正;以执行公开,维护群众权益的审判公开措施,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坚持以评查提质效。加强案件评查和质效评估工作,对审判执行案件以不少于办案数10%的比例进行质量评查及点评工作,对各业务庭及办案法官每月办结案件的质量效率评估数据逐项进行通报。对信访案件以及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本院再审改判案件实行每案督查分析,提交审委会作出责任认定。
坚持以制度强管理。建立健全了每月一次的办案工作通报、质效评估数据通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临审(执)限案件催办通报、延长审(执)限案件通报、巡查工作通报等制度,强化审判工作管理,使广大干警赶有方向、争有目标,确保了全省法院32项考核指标我院有8项进入全省前20名、全市前茅。
五、坚持把阳光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广泛接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主动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委报告,履行审判职能、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向人大报告。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法院工作。全年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司法监督员旁听庭审95人次、参与执行听证或到现场监督执行15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联系,重视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司法工作。
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认真执行《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公开。开通法院内外网站,依法公开法院信息,并设置院长信箱、举报邮箱,拓宽公众了解法院、监督法院的渠道。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法院,零距离地感受和接触审判工作,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支持下,我院顺利完成新一届3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1.61%,居全省第6位、全市第1位。我院人民陪审员许秀庆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人民陪审员。
重视调研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注重信息调研和司法宣传工作,将这几项工作纳入庭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与审判职称、职务职级晋升和表彰奖励等相结合。利用《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的契机,会同有关部门以组织座谈会、全县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法宣传月活动。召开深入学习杨卫东先进事迹座谈会,进一步学习宣传杨卫东先进事迹,省高院及市委主要领导均作了批示肯定。为省级人大代表、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赠阅《人民法院报》,进一步扩大法院工作影响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法官超负荷办案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缓解;二是队伍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高;三是缺席判决案件数量有增无减,审判执行难度因此进一步加大;四是涉诉信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五是“两庭”建设进展缓慢。法院审判大楼在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持续关注下,去年建设进度明显加快,但因种种原因至今仍未投入使用;六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暴力抗法、缠访闹庭、法官履职遭受恐吓等事件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有关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0一一年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经济实现新跨越的一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县十二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文化建院、实干兴院”工作方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全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县十二届五次党代会精神,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司法对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高效发挥职能,维护和谐稳定。要围绕“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工作目标,以“强管理”为突破,不断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各业务线在全市考核中均应向前移位。刑事审判以保稳定为要,坚持打防结合、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不枉不纵,充分发挥打击的特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严惩贪污贿赂、诈骗等经济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行审判以促和谐为要,坚持调判结合、刚柔并举、不偏不倚、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调节的特有职能,精心审理好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事关城乡稳定的案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以求效能为要,坚持内挖潜力、外求合力、穷尽措施、不折不扣,充分发挥强制手段,要坚持不懈地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综治工作以重预防为要,坚持未雨绸缪、防范在先、立足本职、拓展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扩大办案效果。
三、畅通监督渠道,推动科学发展。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健全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案。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