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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诉讼案件2835件,审结2740件,同比分别上升28.28%23.76%,解决标的金额1.15亿元;受理执行案件1322件,执结1306件,同比分别上升27.98%27.75%,执行到位金额5782万元。


一、围绕“三个保障”工作重心,坚持能动司法,审判职能充分发挥

我院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一)注重宽严相济,依法惩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340件,全部审结,收结案同比下降8.11%10.76%,判处罪犯519人,对54人判处了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依法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案件132189人;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34人;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79人。同时,宽严相济注重教育挽救,依法判处缓刑189人,免于刑事处罚4人,从轻处罚未成年被告人15名,为17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二)注重调判结合,全力化解民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419件,审结2322件,分别上升37.44%31.42%,均高于全市法院平均值20多个百分点。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保驾护航,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67件,金融借贷纠纷案件697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办案过程始终,以调解或和解撤诉方式结案的1141件,占57%,当事人一审服判息诉和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95.02%51.75%,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

(三)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处理行政案件。共受理行政案件57件,审结5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18.57%37.63%。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在生效案件中,依法维持行政行为、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22件,依法撤销、确认或变更违法行政行为2件。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协调工作,通过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34件,占58.62%。严把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关,坚持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审查并重原则,审查办结非诉行政案件316件。积极支持政府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出庭率为12.28%

(四)注重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审判工作为依托,做好延伸服务,不断拓展参与综治的有效途径。大力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审结附带民事赔偿案件23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的21件,占91.3%,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做好对判处缓刑被告人的回访帮教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部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采取诉讼指导、公开审判、案例报道、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健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机制,建立了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发布制度,帮助行政机关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二、围绕“三项承诺”工作目标,坚持民本司法,涉案民生全力保障

我院继续认真落实“三项承诺”,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立足点,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妥善处置涉民生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和继承等案件664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案件43,并在年末开展了农民工讨薪专项清理活动

(二)完善便民和利民措施。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明和判后答疑,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深化巡回审判活动,送法进社区、进农家、进学校、进企业。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75.01%民商事案件和58.53%刑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解决。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49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6.18万元,为16名亟须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9.03万元,对达成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的,实行诉讼费减半收取,引导当事人通过诚信诉讼节约成本。

(三)加大破解“执行难”力度。积极争取县四套班子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构建执行协作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在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与我院联合下发针对被执行人为公务员等特殊主体的督促执行函,收到了较好效果,绝大部分这类案件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县委政法委作为全县破解“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多次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并牵头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具体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公安、建设、国土、金融、工商等部门在协助执行工作中发挥了有效作用。有2个单位和2名个人被评为省市协助执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我院加强并改进自身执行工作,充分运用集中查询、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强制申报财产、预拘留和预曝光通知等多种方式方法,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共曝光被执行人1357人次,拘留85人次。通过内外兼修,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清积案中确定的113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85件重点案件全部执结。

(四)重视立案信访工作。完善立案接待大厅功能,添置必要设施,为群众诉讼提供温馨服务。抓好立、审、执兼顾,加大诉前和诉讼保全力度,全年办理财产保全案件102件,同比上升了38%。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的督办和落实,坚持每周一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行信访责任评议和倒查追究制度,通过领导包案协调、听证审查、困难救济、无理访甄别等方式,加强上访老户处置工作。全年处理来信21件,来访11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7.48%43.36%,妥善解决了上级督办的6件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37件涉执信访老案。坚持依法纠正,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并审结申请再审案件7件,依法改判6件,调解结案1件。

三、围绕“三个有利于”工作要求,坚持规范司法,法院改革稳步推进

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有利于理顺工作关系、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出发,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促进司法规范化。

(一)建立民商事速裁机制。为缓解人案矛盾和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经县编委批准,设立了民商事速裁庭,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化办案环节。民商事速裁庭运行3个月来,分流了4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3.6%,平均每案审理期限为15天,最快的仅一天,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受到诉讼群众好评。

(二)实行执警一体化管理。为落实法警参与协助执行的政策要求,将执行局与司法警察大队合署办公。成立了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对司法警察大队实施编队管理,成立执行中队、送达中队和警务中队三个内设机构,做到工作上有分有合。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了执行力量,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去年在执行人员并无增多的前提下,执结案件同比上升27.75%,执结率达89%

(三)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以推进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先后建立了每季工作安排、每月工作小结、月办案通报、临审(执)限半月催办、延长审(执)限月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月通报、重审改判案件年度分析、院领导值周巡查等制度,强化内务管理。以省高院建立审判执行案件质效评估体系为依托,将2007年以来所办案件的进展和流转情况均载入该系统,实现对办案进度、质量和服判息诉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为掌握审判态势、评价法官工作业绩提供了有效参考进一步规范案件签发制度,在签发权上收一级的基础上,又规定签发人对案件签发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重大案件须经院长签发,严把案件质量关,促进司法公正。

四、围绕“三个至上”工作宗旨,坚持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我院以“构建和谐司法、服务发展大局”为载体,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视事业重于生命,带病坚持开庭,直至累倒岗位上的我院民一庭审判员杨卫东的感人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他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法官”、“20082009年度台州最具影响力青年人物”,并荣立个人一等功。我院因势利导开展了学习宣传杨卫东事迹教育活动,在全院积极营造敬业爱岗、一心为民的工作氛围。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选派干警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42人次;开设法官讲坛,由中层以上领导和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人员轮流讲课,共安排了14期有52人次上台讲课,为干警提供了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

(二)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年”、“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约法十章”,加强定期巡查、定期通报、定期讲评等措施,转变司法作风。对新提拔中层干部及新进人员进行集中廉政教育。利用廉政短信、办公电脑设置廉政屏保桌面、书写廉政格言等多种教育形式,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从严治警,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诫勉,有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一名违纪干警作出了严厉的党政纪处分。

(三)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大力弘扬争先精神,凭工作实绩晋升职务职级。继续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对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选聘;出台以工作实绩为衡量重点的《干部职级晋升实施细则》,选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18名,干警普遍反响较好,起到了积极向上的导向作用。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广大代表、委员的关心下,我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基本顺利,现已进入室内装饰阶段;法院信息化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两个人民法庭均建设了数字法庭,在县看守所设立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现了与上级法院庭审联网、有效监控庭审实况的目标。

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去年,我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执行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争取重视和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件。主动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半年一次召开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不定期到有关部门乡镇走访,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92人次,庭后认真听取意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群团组织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执行或参与执行听证7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作用,全县16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275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37.88%。与此同时,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完成了2010年新一届36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增幅明显,人案矛盾突出。一线人员超负荷工作,办案压力不断增大,导致干警身体健康状况堪忧,办案效率和效果受到影响。二是办公条件滞后,信息化水平总体不高。由于在过渡用房办公,许多信息化建设要求无法落实,而法院大楼建设也因资金缺乏等多种因素,建设进度缓慢,现有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与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很不协调。三是队伍管理难度增大。规范津补贴后,业绩考核与利益奖励基本脱钩,少数干警因工作强度大,经常加班加点,而无有效激励措施,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个别干警违纪受到严厉惩处,严重影响法院形象,队伍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执行威慑联动和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尚不够完备,调解息讼和自动履行的比率不高,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暴力抗法、缠访闹庭、法官履职遭受恐吓等事件时有发生。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院将按照县委十二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县政法工作部署,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院、公正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工作方针,以搬迁新大楼为契机,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为抓手,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方面重点,全心履行法定职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化解社会矛盾,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保障发展为己任,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为大局服务。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关注经济企稳回升态势,增强司法应对的主动性。要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指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要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动性,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为价值追求,妥善审理好涉及重点工程、农村改革、金融创新、企业调整等案件,认真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增强为社会和谐服务的有效性,以推动构建政府与公民和谐关系为根本原则,认真做好行政审判工作。

二、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关注涉案民生,进一步践行为人民司法。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讨薪维权、社保养老等涉民生案件,加大诉讼调解和司法救助力度,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和送法上门活动,增进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可度。利用新大楼启用时机,提升软、硬件服务水平,加强立案和信访窗口规范化,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构建协同司法,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维护司法权威。

三、以公正高效为要义,深化法院改革,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完善司法礼仪、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制作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抓好落实。充分依托质效评估体系,细化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评估指标,并每月通报到庭到人,增强法官业绩考评的科学性。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重点解决同类案件处理不平衡问题,确保司法公平。深化审判信息公开,实现侧重结果公开向兼顾过程与结果公开转变,通过多媒体示证、庭审录像、实时查询等信息化手段,将能够公开的审判信息公之于众。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水平,扩大司法民主。

四、以“司法管理年”为抓手,坚持从严治院,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制定“司法管理年”工作方案,确保新大楼新业绩新面貌。以深入学习杨卫东这一身边典型为载体,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人民法院人民性”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干警爱岗敬业、司法为民。以建设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法院为平台,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好法官讲坛、学术研究、庭审考核、办案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司法能力。狠抓廉政文化建设,经常性开展思想动态分析、违法案例评析、述职述廉等活动,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各项规定,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及时研判应对舆情,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更加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为推进实施县十二届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大工程”,实现我县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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