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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大姐的陪审故事
                                      
    4月初的一天,见到许秀庆的时候,她正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刑庭进行一个案件的合议。半个小时后,她的身影又出现在民一庭的办公室。自己的事可以暂时撇开,但是陪审的事,许秀庆却一刻也不愿歇下。
许秀庆是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的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也是白鹤镇上王村党支部副书记,同时,她还是天台中宇橡胶厂的负责人和县党代表。去年,一身兼数职的她因陪审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台州市唯一的浙江省十佳优秀人民陪审员。
为了陪审事业,她潜心学习,从“欠懂法”成为“土专家”,8年陪审了400多件案子
个子不高,面带微笑,和蔼可亲,认识许秀庆的人,都说她是个心地特别善良的女人,今年57岁的她是邻家眼中的好大姐。
2002年,天台法院第一次聘任陪审员,许秀庆光荣地成为该县的第一届人民陪审员。对此,许秀庆心中暗想,凭她近年来掌握的各类知识,一定能做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这个角色。
可就在她担任陪审员不久,一件民事案子使她深有触动。
在2002年的夏天,白鹤镇一农户为防病虫害,在自己的菜园里喷施了剧毒的农药。没想到邻居两头贪吃的牛偷偷跑进了菜园,不但把蔬菜吃了个精光,自身也中毒身亡。天台法院审理该案时,安排许秀庆负责陪审。
按照农村一般的想法,牛吃了有毒的菜中毒死亡,菜园主人势必需担任大部分责任。为了使弄清此案的责任,许秀庆和办案法官来到涉案的菜园里进行了实地踏勘,发现了菜园里还插放了禁示牌,意为蔬菜有毒,偷吃后果自负,她的心里对此案有了初步想法。
为了验证自己的感觉,许秀庆赶紧去翻看法律书籍,更加证实了自己的想法。
此案在合议庭评议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在菜园内施违禁农药,造成原告重大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许秀庆认为:虽然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是主观故意,而且其在菜园里,履行了告知义务,应相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最终,许秀庆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同。双方当事人对案子的处理也相当满意。
事后,许秀庆不由松了口气。如果当时不去现场踏勘和研究相关法律,此案很可能会成为不公正的案子,造成案结事难了。
为此,她除了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外,挤出大量时间自学法律法规,熟记法条涵义,遇到不了解的不耻下问,虚心向法官请教,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从而很快就掌握了审判需要的技能和法律基本知识,陪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每次接到陪审通知,不管身处何地,工作有多忙,她总是放下手头所有工作,随叫随到,并经常提前10分钟甚至半小时到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陪审工作中来。
据初步统计,自2002年参加陪审以来,许秀庆共陪审了400多件案件,陪审数量居该院所有陪审员之首。无论是春夏秋冬,还是酷暑严寒,只要法官一声召唤,她始终做到风雨无阻,无一次缺席,无一次迟到,出勤率年年达到100%。
为了公正司法,她坚持原则,从“陪审员”成为“监督员”,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车辆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犯罪也越来越多。
作为天台县的一名党代表,也算是知名人士,难免也有亲朋好友涉及案子。对为案子说情的人,许秀庆总是说,“秉公执法是我的天职,请大家不要多说了。不然的话以后就再也不是朋友了。”
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天台县一位年青人与朋友在歌厅聚会,一起唱了歌又喝了酒。当晚22时左右这名年轻人自己驾驶宝马轿车,在回家的路上因车辆交会与前方路上自左往右横过道路的行人及抱在怀中的儿子发生相撞,造成两人受重伤,母亲在送医院途中死亡,儿子经送抢救无效后死亡。案发后,这名年青人弃车逃离现场,后投案自首。这就是当时轰动全国的酒后驾驶宝马车撞人逃逸、致多人死伤的恶性案件。
案子到了法院后,法院安排许秀庆担任陪审。年青人的父亲系许秀庆同学,他得到这个消息后,很快打了个电话给许秀庆,希望她能跟法官疏通一下,使判刑时间短些。并暗示:如果其子得到从轻判决,定有重谢。许秀庆听了,正告他:“我虽不是法官,但陪审员有严格的纪律约束,‘通融’是违法的。”
此案经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酒后盲目驾驶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且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以逃避法律追究,应当认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
许秀庆每次参加陪审时,总是提前两三天到法院阅卷,反复细读、认真研究。有的“陈年老案”或发回重审的案子卷宗十几本乃至几十本,她都仔细推敲、一一核对,发现纰漏、抓住要点、明确争论焦点,把基本案情熟记在心,为开庭审理打下基础。在参加评议时,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勇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对每起案件的事实部分和是非责任等关键情节,她都从不放过,协助主审法官理清思路,查清事实,成为地道的执法监督员。
以前每当许秀庆又准备去陪审时,她的家人总是不解,问她为啥要这样认真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家里条件还可以,又不缺钱。现在当许秀庆去陪审时,家里人总是为她鞍前马后地做好准备工作,因为家里人也认同了许秀庆的这份“兼职”。
对这些,许秀庆却看的很淡。她总是说,在其位,谋其政,她只是做了自己应做的事情。
对此有所回报的是,每当许秀庆出庭时,许多人总是笑着向她喊声“许大姐好”。
为了平安和谐,她讲究策略,当了“陪审员”又当“调解员”,提高了法律和法院的公信力
许秀庆为人正直,群众威望高。在一些个案的审理中,尤其在庭审调解阶段,她能充分发挥出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之间易于沟通,熟悉民俗人情等特点,主动为主审法官提供解决纠纷的建议。
针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她在当好陪审员的同时,还当起了调解员,一个案件她有时数十次地上门做思想工作,甚至将当事人邀请到自己家中,从而使大量的民事纠纷在庭审中调解,节省了诉讼资源,缓解了社会矛盾。
去年6月份,天台一农民文某驾驶公司所有的重型厢式货车在国道线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对面相撞,造成轿车驾驶员和乘车人1人死亡1人重伤、两车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后经有关部门鉴定此次事故由文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货车车主只给轿车方支付费用5万元,以后就放任不管了。经鉴定,受重伤者构成十级伤残,现瘫痪在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处理十分棘手。
许秀庆了解案情后,针对货车方的消极态度,主动和法官一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促使货车方将50万元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同时,针对轿车方的不合理要求,许秀庆与办案法官多次来到当事人家中看望安抚受害人及亲属,进行法律解释工作,使当事人对赔偿要求趋于理性化,为调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在她得知重伤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后,主动从口袋里掏出了1000余元的钱,帮助解决困难,使当事人深受感动。
最终此案本着公平、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
为了更好地做好陪审工作,她除了严格依法办案,充分发挥陪审作用外,还当起了法律宣传员……每逢遇到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解法院法官工作时,许秀庆总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劝说当事人,为化解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矛盾起到了很好作用。她还经常进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是一名名副其实的法律义务宣传员。
面对如此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天台县人民法院院长胡恩胜说:“许秀庆陪审案件数量多、质量好、效果佳、社会评价高,是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值得全院干警学习。”
同时,许秀庆的行为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她先后获得了浙江省三八红旗手、浙江省双学双比女能人、浙江省十佳优秀人民陪审员、市先进妇女企业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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