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个至上”的方针,认真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我院立足于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年来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210件,同比下降7.34%,审结2214件(含旧存案件,下同),审结率为96.89%,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6000万余元。受理执行案件1033件,同比下降5.63%,结案1038件,执结率为86.07%。审判、执行未结案件均比上一年有所下降,基本实现收结案的动态平衡。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70件,同比下降3.65%,审结372件,判处被告人56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9人,占8.66%。审结抢劫、抢夺、伤害、盗窃等案件203件,判处罪犯311人。审结涉“黄赌毒”等严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7件149人。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件2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依法为3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2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适用缓刑161人。
妥善调节利益关系,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60件,同比下降7.42%,审结1760件。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40件,损害赔偿案件157件,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案件57件,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473件,金融借贷纠纷案件493件,累计解决诉讼标的5668万余元。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897件,占50.97%。高度重视维护事关民生的涉案合法权益,审慎审理并依法妥善化解影响面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牢固树立民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意识,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审结了一批企业债务案件,有效化解了企业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经营异常行为引发的风险,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涉及城建、土地、公安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0件,同比下降22.22%,审结70件。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变更被诉行政决定5件,占7.14%;判决维持被诉行政决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2件,占17.14%。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通过协调解决行政案件55件,占78.57 %。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案件255件。积极支持政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共有9件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维护法律权威。组织开展了春季集中执行活动和“庆奥运”百日清理积案活动,强化强制执行措施,有效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执行案件。成立集中查询组,加大对财产的查控力度,去年4月1日修改后的民诉法实施后,贯彻落实新民诉法中规定的曝光执行制度,对有一定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推出执行预曝光告知书,提高了执行威慑力。全年民商事案件有效执结率达62.78%。配合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百日大整治”活动,我院精心组织实施了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积极参与综治工作,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加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人罪犯40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42件,其中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的36件,占85.37%,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延伸审判服务,分别会同县工商联、人劳局召开工作座谈会和政策法规宣讲会,积极参与农村换届选举,扩大司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热点问题和有关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采取诉讼指导、公开审判、案例报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二、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实现司法公正为民
我院紧紧围绕 “三项承诺”工作主线,加强各项司法机制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强化诉讼便民机制。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保护弱势群众的诉讼权利。为38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9.7万元;为15件案件中23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基金20.4万元,同比增加129%;为62件案件的农民工执行到位工资款86.1万元。民事级别管辖范围调整后,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范围更广,方便了群众诉讼。同时强化诉讼指导,免费向来访群众和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提供各类导诉材料,使诉讼更为便捷、高效。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全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55件,占审结数的76.99%,最大限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健全审判监管机制。按照省高院的部署,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推行“随机滚动分案”,实行案件临限预警和催督办制度,杜绝超审限现象。强化院、庭长的监督职责,通过担任审判长办案、旁听庭审、列席合议庭合议、抽查案件等方式,加强对案件的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除法定情形外全部公开审理,对申诉复查、执行异议和财产分配等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听证,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与通报制度,评查覆盖35%以上案件。全院上诉案件135件,94%案件服判息讼。经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14件,同比下降51.72%。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加强源头预防,落实包案责任,成功息访数起中央政法委督办和县委书记大接访交办的案件,并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老案。全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8.48%。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遵循“内外兼修、以内为主”思路,在内部健全立审执兼顾机制,强化庭前和解、先予执行、诉讼保全、附限制条件调解等方式的综合运用,提高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执行工作汇报,建立了全县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县委召开全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动员会,举全县之力攻克执行难。
三、坚持从严治警方针,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引导广大法官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着力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研讨、巡查督促等方式,深入查找干警在司法理念和审判作风上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广大干警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全院工作人员踊跃献爱心,先后三次捐款9万余元。全年共有4个集体和11位个人受上级表彰,队伍整体形象逐步提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树公正形象、抓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继去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萧山南郊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之后,再次组织普通干警赴南郊监狱接受教育,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汲取教训,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建立全院干警廉政档案,在本院各部门设立16名党风廉政联系员,召开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座谈会,主动走访纪检、检察、信访等相关单位,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
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以建设“五型机关”和开展“四通工作法”为载体,强化机关效能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岗位职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及审务公开等制度,努力优化发展环境。落实专人管理效能网,认真办理网上投诉案件。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抓好每月办案通报、质检通报、延长审限通报等工作,坚持院领导值周巡查制度,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书面通报。
加强审判保障工作。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分队并进行演练,完善警车和物质装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强化内部工作衔接,加强司法警察巡庭力度,落实值庭规则,有效预防和减少当事人闹庭事件的发生。加快审判综合楼建设,大楼幕墙建设基本完工,室内装修已进场施工。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我院认真贯彻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和决定,认真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督办的案件,努力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认真执行本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深化落实代表对我院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审判制度。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扬司法民主,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提高参审率,推进“法治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狠抓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4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数的44.54%。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我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指定专门部门专人办理,限期办结,限期反馈,并从中查找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各位代表,2008年我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悉心指导、热情帮助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一是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办案社会效果欠佳;二是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个别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廉洁,给法院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缓解,有效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依然偏低。四是案件矛盾调处难度加大。不少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困扰着法院,仅靠法院的力量难以化解。涉诉信访总量仍较大,上访老户案件息讼罢访难,尤其是中央政法委和省政法委督办的案件息访难度较大。五是“两庭”建设任务艰巨。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制约,审判综合楼工程建设进度滞缓,资金缺口仍然较大。基层法庭迁建工作困难不少。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调研,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期望。
2009年,是建国六十周年的大庆之年,也是妥善应对经济危机、深入实施“三个天台”战略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二届三次党代会“五保六提升”工作部署,以“三个至上”为指针,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总抓手,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大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强化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以法院自身的良好发展推动和服务社会经济科学发展,为我县建设生态名县、推进转型提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准确把握工作着力点,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县委中心工作的总体布局,贯彻落实推进天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要求,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应对金融危机,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做好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项审判工作。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坚持调判结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将人民调解组织引入立案大厅开展诉前调解,力争案结事了。高度重视事关民生的涉案合法权益,审慎审理并依法妥善化解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完善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兑现生效裁判力度。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以全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积极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努力争创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积极运用曝光执行、限制出境等方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在提高案件的实体结案率和标的到位率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压力较大的情况,努力创新执行方法,积极依靠党委、行政力量妥善解决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问题。
(四)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加大司法便民惠民力度。切实关注民生问题,深化工作实效,使更多公民享有“三项承诺”的实践成果。完善立案大厅接待功能,争取达到规范化要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巡回审判,开通社会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既抓案件处理,更抓源头预防。完善院长信访接待制度,深化中层干部窗口调研工作,努力将涉诉信访引导到申请再审的轨道上来。
(五)加强和规范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以健全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加大对未结案的跟踪调研和业务指导,强化均衡结案理念,合理配置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监督前移的思路,加强对案件的动态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加强案件督查工作,对中止审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督查,增强法官办案责任意识。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服务和谐社会基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深入开展“四通工作法”为契机,积极探索改进工作的有效机制,努力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升法院形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客观公正评价工作实绩。创新教育方式,开设法官讲坛,活跃学习气氛。狠抓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完善廉政承诺、警示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按照省院提出的年内建成“数字化法庭”目标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法院审判综合楼在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抓紧落实两个人民法庭的迁建工作,努力改变我院“两庭”建设落后局面。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县政府关心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为完成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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