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胡庭长,谢谢洪法官,你们是人民好法官,谢谢人民法院。我没有其他可以回报,只能通过送锦 旗来表达我的谢意”。1月25日,来自天台县街头镇的周老汉领取了3000元工资款后,将一枚写着“好法院、好法官”的锦旗送给承办法官。 周老汉居住在一个山村,该村在天台县属于经济薄弱村,村民除外出打工赚钱外,留守村里的人基本无经济收入。周老汉虽为村长,但家境同样困难,平时主要靠上山砍树、搬运木材等体力活谋生。 2006年的一天,某通信公司在天台白鹤、三门六敖等地有通信光缆安装工程,需要人挖地沟、立杆、搬运光缆等。工程的承包人施某遂找到了周老汉,问其是否愿意前去干活,周老汉欣然答应了,并叫来了三个村民一起前往。双方约定,工资一年结算一次。周老汉及三村民如愿拿到了2006、2007年的工资款。2008年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尚欠周老汉工资款7700元。施某以公司的名义给周老汉出具了借条一份,借条载明到2009年7月底结清工资。但付款时间到来后,施某和公司相互推诿,拒绝支付。 为此,周老汉先后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因案件复杂而一直未得到解决。无奈,周老汉一纸诉状将施某和公司告上法院。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公司认为施某以自己的名义出具的欠条未经同意不予认可,并认为该工程系周老汉和施某共同承揽,所以周老汉无权要求其支付工资。施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为帮助周老汉尽快能拿到工钱回家过个好年,承办法官及庭长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细致、耐心地做双方的疏导工作,特别是做被告公司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周老汉来法院拿到工钱后,也就出现开头那动人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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