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寺球个人债务清理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本院根据申请人陈寺球的申请,裁定受理陈寺球(身份证号:332625196404252921)个人债务清理一案, 并于2022年5月20日指定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为陈寺球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向陈寺球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台山西路445号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胡才厅,0576-83811801,1396760580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陈寺球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陈寺球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8月15日下午15时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
【浙江】天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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