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挺个人债务清理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本院根据申请人林尉的申请,裁定受理陈挺(公民身份号码: 332625198012070917)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1年10月29日指定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为陈挺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1年11月29日前向陈挺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台山西路445号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胡才厅,0576-83811801,1396760580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陈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陈挺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浙江】天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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