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流程 > 送达公告
林丽芬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及你信用卡纠纷再审一案公告
 

浙 江 省 天 台 县 人民 法 院

   

林德穆(332625196510065612住天台县雷峰乡林家山村639号):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林丽芬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及你信用卡纠纷再审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225日上午8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由审判员王定飞、裘凯斌、褚天有三人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请张贴)

O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联系电话:0576-81309078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4-2026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邮编:317200   电话:12368
浙ICP备06050081号-2    公交路线:    电子地图
建议IE6.0以上版本,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访问量:20831270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