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法院平街人民法庭迁建项目(空调、弱电、电梯)
天台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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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法院平街人民法庭迁建项目(空调、弱电、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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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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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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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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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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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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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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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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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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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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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银强
郑圣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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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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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681(天台政府网)
157126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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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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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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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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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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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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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962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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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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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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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法院平街人民法庭迁建项目,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2052.6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57.16㎡)。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调、智能化、电梯等内容,预算审核造价1462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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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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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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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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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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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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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平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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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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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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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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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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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B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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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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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各相关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安全副经理须附任命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1、资质证书可以仅提供复印件,若二维码扫描无效则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资质等级以企业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223.4.65.131:8080/)查询结果为准,在查询中无法体现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拟派项目班子人员的证书复印件须载明用于本工程;3、A、B、C类证书不得相互兼职;4、特别提示:《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仅浙江省外企业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提交;5、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打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版打印件
、企业各相关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电子版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电子版打印件、拟派现场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电子版打印件(必须能通过证书上的二维码扫描显示出相关信息,否则作无效证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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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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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0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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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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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名,天台县始丰街道安平路一巷1-2二楼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台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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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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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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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盖章)
项目代理负责人(签章):
2019年12月18日
备注:本公告一式四份。招标人、招标代理各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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