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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天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 117日在天台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天台县人民法院院长  葛利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抓“两创两年”工作主线,全力查补短板,奋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办案质效显著提升。在市中院对全市9个基层法院工作考核中,我院排名由2016年的末位跃升至2017年的第三位,成功迈入全市优秀法院行列,并荣立全市唯一的法院集体三等功。在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中,我院获得全市第一。

一、把握审执职能新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新收各类案件18779件,办结17868件,同比分别上升51.55%48.39%收、结案增幅均居全市第一,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391.84件,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76.89件。在省高院通报的39项质效指标中,有15项指标排名全省前十,15项指标排名全市第一,整体指标排名全市第二。

加强刑事审判新收刑事案件541件,审结546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下降21.37%20.06%。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行为,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236件。依法治理社会突出问题,审结危险驾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毒犯罪案件115件。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3585人。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6人。加强少年审判,发挥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对14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缓刑适用率42.4%

加强民事审判。新收民事案件7372件,审结7438件,同比分别上升29.36%29.97%。注重维护家庭和谐,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710件。注重保障涉案民生审结医疗、物业、相邻纠纷、房地产等案件623件。注重倡导社会诚信,审结民间借贷、买卖、租赁等案件3732。注重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快审快结交通事故、工伤等案件454件。

加强行政审判。新收行政案件86件,审结84件,同比分别上升10.26%13.51%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33件,裁定准予执行228。积极运用行政协调等方式促进案结事了,行政案件调解撤诉率达43.59%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着力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出庭应诉率达96.3%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庭审观摩、培训授课、发布司法审查报告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执行破难。积极响应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高度重视下,以必胜的信心和决战的姿态,打响执行破难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新收执行案件8121件,执结7146件,同比分别上升72.82%64.58%执行到位6.26亿元,同比上升169.83%。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10项核心指标中,我院排名全市第一;在全省法院执行擂台赛上,我院获得全省第一。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促主动履行”的工作方针,用足用尽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累计冻结被执行人款项1.2亿元,查封房产695处、车辆721辆。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强制腾退房屋225套,网上布控抓获被执行人989人,作出罚款决定3374人,司法拘留437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体现执行力度的违法制裁率达53.58%,排名全省第一。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918人,让失信被执行人在投融资、高消费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开展涉公职被执行人专项执行活动,要求在限期内主动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对拒不申报、履行的涉公职被执行人罚款3人,司法拘留2推进执行信息公开,规范执行行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推送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节点信息,方便当事人和社会更加了解并监督执行过程。在市中院检查中,我院执行规范化工作多次排名全市第一。

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名县美城建设

服务保障裂变跨越发展。围绕我县裂变跨越总要求,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我县裂变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推动腾笼换鸟,立案审理破产案件14件。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相关做法受到《法制日报》的报道。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审结金融纠纷1291件,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服务保障重点工作推进。围绕县委建设“名县美城”战略部署,出台《关于依法精准服务助力“名县美城”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法妥善处理五大区块征迁以及城市化推进中的拆违、拆迁等涉诉问题,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司法保护理念,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办结环保非诉执行案件24件。依法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章建筑案件163件。有效发挥旅游巡回法庭作用,支持我县全域旅游建设。

服务保障平安天台建设。能动发挥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选派83名干警担任平安指导员。健全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责任。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受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23件。完善领导接访机制,着力歼灭信访积案8件。做好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判后答疑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所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3件。

三、把握司法改革新形势,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遴选第二批入额法官10名。落实司法雇员制度,有效缓解审判辅助力量长期短缺问题。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247件,占员额法官审结数的59.66%。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放权不放任,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确保案件裁判质量。

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思路,在全市率先探索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的大速裁机制改革,推进审判流程再造,构建“分层递进”繁简分流机制。组建速裁审判团队,快速分流办结了全院71.75%的审判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仅为7.68天。推行分段式执行改革,根据“分权集约”原则,建立重要流程集约化执行模式,实施有财产与无财产案件分类执行,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2017年,我院平均审理天数和平均执行天数分别为31.83天和51.79天,均排名全省第三。此项改革获得全市法院工作创新奖,并得到省高院的高度肯定,认为充分体现了基层首创精神。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等出庭作证23人次,召开庭前会议50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4件,充分发挥庭审在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量刑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探索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拘直诉制度,完善刑事速裁程序,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79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43天。重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172没有能力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指定辩护率达100%

四、把握司法为民新期待,满足群众多元诉求

深化三大机制建设。推进大立案机制建设,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除庭审以外的所有诉讼事项。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创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方式,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立案全部手续。探索送达模式改革,建立法律文书特投送达模式,有效缓解送达难问题,显著提升审判效率。推进大服务机制建设,新设执行办事大厅,集中办理查询接待、材料收转等执行事务。创设诉讼保全担保机制,由保险公司为没有能力的当事人提供担保服务。简化当事人领款退费手续,实现网上自动退还诉讼费和兑付执行款,累计网上发放款项1.1万余笔,涉及金额3.93亿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5.7万元,提供救助8.3万元。强化基层基础,平街、苍山人民法庭迁建工程顺利推进。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与人民调解组织、消费、保险等行业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累计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019件,诉前化解率达27.14%,排名全市第一。强化法官调解工作,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 “双道过滤网”,民事调撤率达62.64%,排名全市第一。

深化司法公开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所有庭审实现全程录音录像,网上直播案件632件,网上公布裁判文书3470份。加强网络司法拍卖,所有86件涉诉资产均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平均溢价率达145.79%,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79万元。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6次,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充分发挥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在浙江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上,我院两次排名全省第一。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打造“智慧庭审”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引入智能语音文字转换系统,以录音录像代替庭审人工记录。开通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远程视频系统,完成网络庭审、调解96件次。打造“智慧执行”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配备单兵执法记录仪,实现远程集中联动指挥、跨地区实时互动、音视频信息实时采集,有效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打造“智慧审务”完成数字审委会建设,引进智能审判系统,实现相似案件智能推送、简单法律文书智能生成。推进审判大楼及人民法庭安保监控改造升级,实现监控高清摄像全覆盖。

五、把握队伍建设新方向,打造过硬天法铁军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狠抓政治规矩的确立,出台《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发挥班子成员“六个表率”作用。建立纪检监督部门每日巡查制度,加强对会风会纪、工作作风的督查。狠抓机关党建工作,出台《党建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党建工作五年规划,配齐配强党务队伍。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我院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推进会上得到肯定推广。狠抓干警思想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和每月主题党日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了“三学三比”教育活动,得到市中院王中毅院长的批示肯定。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和“业务克难攻坚年”活动,制定31项重点工作和11项破难攻坚项目。加强轮岗锻炼,对大部分部门中层和30多名干警进行了调整,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成立法官能力建设委员会,出台庭审观摩示教、瑕疵案例评析等8项工作机制。注重调研等综合能力培养,建立法官讲坛,开展重点理论课题研究工作,5项课题中标市级以上调研课题,其中《和合文化与审判关系研究》中标全省法院一号重点课题。积极创建和合法院,首创和合法院创建指数,细化落实50项创建指标,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司法廉洁建设。利用廉政风险防控软件,45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警示和监控,预防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采取抽查案卷、回访案件当事人等举措,加强对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坚持抓早抓小,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约谈、提醒谈话等手段,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在天台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我院就队伍建设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六、把握接受监督新内涵,全面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定、意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情况、人民陪审员工作运行情况等,向县政协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相关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互动交流,及时办结建议、提案。虚心接受县人大代表监督小组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召开律师座谈会,健全法官与律师沟通交流机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我院在极其繁重的办案任务下,补齐短板、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的一年;是在十分激烈的竞争氛围中,经受考验、跨越赶超,综合实力提升最快,晋位提档进步最大的一年。这些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攀升,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法官办案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二是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仍有差距,特别是一些“执行不能”的案件需要综合施策予以破解三是司法改革后,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尚需磨合,一些配套改革举措尚未落地,改革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第十四届二次党代会决策要求,继续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科技强院四位一体方针,补齐工作短板,争创司法品牌,勇立潮头,勇当标兵,全力争创全市领先、全省优秀法院,为推进新时代名县美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精准服务发展大局。始终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格局中进行谋划,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面服务保障“名县美城”建设。依法妥善处理涉重大项目建设纠纷,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推动经济转型优化。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推美丽天台建设。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提前研判案件风险点,加强判后释疑,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维稳安保工作机制,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大对违法上访的打击力度,筑牢平安天台防线。

(二)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合作,高起点谋划未来五年我院发展规划。加强刑事审判,准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界限,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公正处理刑事犯罪。加强与县监察委、检察院的沟通衔接,凝聚有效惩治腐败的合力。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积极回应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群众诉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行政审判,深化司法与行政互动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行破难攻坚力度,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继续保持执行工作在全省、全市的领先地位,打造执行工作司法品牌。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新型审判团队运作,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模式,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探索司法标准化建设,把每一项司法权力都关进制度和标准的笼子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司法尺度统一。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完善简案快审和繁案精审工作机制,推行专业化和类型化审判,全力打造繁简分流司法品牌。

(四)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改革在司法服务领域的全覆盖,做好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省级试点工作,全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品牌。加强巡回审判,把更多庭审开到群众、特别是偏远乡镇群众的家门口,打造山区县的司法特色。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更加注重以案释法。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实现法官阅卷、制作文书等核心业务都在网上办理,增强审判工作智能化。深化“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继续发挥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群体的作用,打造大调解工作品牌。推进全流程司法公开,及时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执行重要节点信息,及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积极搭建司法公开平台,让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更多地参与、了解司法活动。继续推进苍山、平街人民法庭迁建工程,确保分别于2018年、2019年建成,争创全省星级模范法庭。

(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创建品牌支部、争做星级党员”活动,全力打造台州法院系统和全县机关单位的党建示范点。抓好文化阵地建设,落实落细和合法院创建工作。强化人才培养,抓好各序列人才梯队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审判执行业务专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提醒、早纠正,着力建设“清廉法院”。

各位代表,新时代意味新使命,新使命须要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建设新时代“名县美城”,加快实现“两个高水平”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1

有关名词解释

1、两创两年:2017年,为实现新作风、新业绩、新形象,我院开展了以创建“全省文明单位”和“全市优秀法院”为目标,以“队伍素质提升年”和“业务克难攻坚年”为抓手的争先创优活动。

    2、员额法官:法官员额制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根据司法职业特点,建立员额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确保业务水平高、能独立办案的法官留在一线岗位。突出员额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员额法官依法对其独任审理案件全权负责。全省法院按照政法专项编制的39%确定法官员额,再根据各法院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结合辖区经济发展、区域位置、人口数量和案件数量等情况,兼顾法院层级职能、法官工作量、审判辅助人员配置、办案保障条件等因素,确定各法院法官员额比例。

    3、基本解决执行难10项核心指标: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市中院每月对各基层法院的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等10项执行指标进行通报,以反映执行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效果。

4、“三合一”大速裁机制:2017年,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以及市中院关于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的相关要求,我院探索推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的大速裁运行模式,扩大原有的速裁案件范围,将刑事、民事、行政简单案件均纳入速裁庭的审判框架下,统一交由速裁审判团队办理,促进审判效率明显提升。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和程序上从简处理,有利于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6、三大机制建设:即“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20169月,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一个除庭审、执行之外的涵盖所有司法服务功能的体系,通过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群众诉讼权益保障,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供给产品。

7、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就是开通网上立案服务平台,当事人通过实名注册后,可直接在网上提交一审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对当事人提出的网上立案申请,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和执行申请条件的,及时登记立案;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跨域立案就是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立跨域异地立案制度。当事人可以就近向法院递交起诉(申请)材料。收件法院应当及时将起诉(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送至受诉法院。受诉法院收到起诉(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等诉讼文书。

8、六个表率:2017年,为发挥好院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我院出台了《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要求做到以下六个表率:政治坚定、知行合一的表率;勤奋好学、善于思考的表率;发扬民主、合作共事的表率;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表率;真抓实干、勤政高效的表率;秉公用权、廉洁司法的表率。

9、执行不能:“基本解决执行难”所针对的“执行难”是指由于被执行人在裁判生效后隐匿转移财产、有关方面拒不协助执行、执行机制不顺畅和执行人员自身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通过规范执行行为、完善财产查控、加强信用惩戒等措施,能够解决上述原因导致的“执行难”。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并不意味着对所有案件都能成功执行。因为实践中存在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客观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无论采取什么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是当事人正常商业风险、市场交易风险的体现,法院也无法解决,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是一样的,属于“执行不能”,不应归属“执行难”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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