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流程 > 拍卖公告
2015台天网拍字第25号上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市广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台广信估(2014)字第0568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位于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8号房地产厂房及变压器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产登记证明(复印件);3.土地登记证明(复印件)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浙江**工艺品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1、非住宅;2、国有出让

租赁情况

  

配套情况

周边分布厂房较多,产业密集度高,区域内供电、供水、排水、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公共配套设施条件一般。(具体以买受人自行了解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

1、被天台县人民法院查封。2、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基本信息

1.拍卖对象:位于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8号房地产厂房及变压器。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39029平方米该次登记为初始登记。厂区内有11幢建筑物(按1-11标记)。厂区内共有五幢有合法产权的建筑物,登记建筑面积共计22962.41平方米。其中建筑物一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83142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7183.70平方米,该房地产局部已作改建,实测建筑面积6817.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二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86175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2622.5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三为综合楼,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5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5631.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四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6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4045.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五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7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3479.3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

厂区内另有六栋无证建筑物(建筑物六~十一),实测建筑面积共计1682.63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六为办公用房,实测建筑面积1039.40平方米;建筑物七为食堂,实测建筑面积148.84平方米;建筑物八为变压、配电用房,实测建筑面积227.43平方米;建筑物九为门卫值班室,实测建筑面积为42.32平方米;建筑物十为车库,实测建筑面积65.92平方米;建筑物十一为厂区大门门廊(系构筑物),实测投影面积为158.72平方米。

变压器:本次拍卖电力变压器一台,型号为SH-M-630KVA/10I,三门变压器厂生产,于20118月启用。

2.权证编号情况:房产证号: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83142

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86175

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5

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6

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7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天台国用(2013)字第02694

3.限购情况:限企业购买

4.税费负担情况:具体以买受人自行了解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5.物业情况:无

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仅作参考)。

   估价对象坐落于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8号,东临飞龙路,南临园南路,西临筛博尔网业有限公司,北临花前大道,所在区域属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工业区,距平桥镇镇中心城区4.5公里,距天台县城区10公里左右。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主要道路有省道S323,为双向四车道,路况好、车流量不大,道路通达性好,交通便捷度高,公路运输较方便,为天台县对外的交通主干道。估价对象周边道路无交通管制,车辆交通方便。估价对象周边自然环境较优美,道路绿化较好,环境污染较少。周边分布厂房较多,产业密集度高,区域内供电、供水、排水、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公共配套设施条件一般。

7特别说明:有产权证建筑及用地按法律规定可先行办理过户手续,无证建筑及企业所涉项目建设应按有关部门政策规定处理,后办理过户手续。


(2014)台天执民字第1975

拍卖公告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4710时至201548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6/10,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8号房地产厂房及变压器。土地使用权登记为面积39029平方米,该次登记为初始登记。

厂区内有11幢建筑物(按1-11标记)。厂区内共有五幢有合法产权的建筑物,登记建筑面积共计22962.41平方米。其中建筑物一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83142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7183.70平方米,该房地产局部已作改建,实测建筑面积6817.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二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86175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2622.5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三为综合楼,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5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5631.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四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6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4045.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五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7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3479.3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土地面积39029平方米。

厂区内另有六栋无证建筑物(建筑物六~十一),实测建筑面积共计1682.63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六为办公用房,实测建筑面积1039.40平方米;建筑物七为食堂,实测建筑面积148.84平方米;建筑物八为变压、配电用房,实测建筑面积227.43平方米;建筑物九为门卫值班室,实测建筑面积为42.32平方米;建筑物十为车库,实测建筑面积65.92平方米;建筑物十一为厂区大门门廊(系构筑物),实测投影面积为158.72平方米。        

变压器:本次拍卖电力变压器一台,型号为SH-M-630KVA/10I,三门变压器厂生产,于20118月启用。

特别说明:有产权证建筑及用地按法律规定可先行办理过户手续,无证建筑及企业所涉项目建设应按有关部门政策规定处理,后办理过户手续。

税费负担情况:具体以买受人自行了解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3650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2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企业购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20154616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安排看样(执行法官:庞法官;联系电话:0576-8130908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44日前与天台县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5716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商银行,账号:2010000856746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市广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台广信估(2014)字第0568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6-81309087(庞法官)、0576-81309093

法院监督电话:0576-8130901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

网址:  tiantai.tzcourt.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拍卖须知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定于20154710时至20154810(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6/10,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限企业购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54316时前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资格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00,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557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商银行,账号:201000085674622),并在2015515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因保证金由支付宝转入本院存在时间差,请事先致电0576-81309093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收)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6-81309087(庞法官)、0576-81309093

法院监督电话:0576-8130901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4-2026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邮编:317200   电话:12368
浙ICP备06050081号-2    公交路线:    电子地图
建议IE6.0以上版本,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访问量:18634472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177